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寶貝們,9/1開學瞜!

歡迎加入寶山附幼Family
 1775465355.gif ~大手牽小手快樂上學去~1775465359.gif

    孩子的生命裡,每一步都很重要。而幼稚園是小寶貝第一所正式學習的場所,也是孩子進入團體生活成長學習的第一站,在孩子的童年生活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現在小寶貝即將跨出這關鍵性的「人生一小步」時,相信最最關心孩子的您心情一定夾雜著興奮、喜悅卻也惶恐不安吧?對家中寶貝是否能適應新環境?讓替孩子準備什麼物品?如何與老師溝通等問題,難免心存疑慮吧?以下為新學期注意事項,請您詳細閱讀下列資訊,正是針對您的需要編寫而成的,讓您更加認識『寶山附幼』。

一、 開學日期1775465358.gif

  10391(星期一);開學當日,全體幼兒依正常活動時間作息。

二、 課程活動時間1775465358.gif

l 半天班幼兒於中午1230放學(用餐後),若不用餐則為11:50放學 。

l 全日班幼兒於下午1550放學。

l 開學日會進行課後留園(周一~16:00~17:00幼兒托育服務)的家長需求,若達五人即開班。

三、 幼兒接送辦法1775465358.gif

l   幼兒入園及放學時間:上午730~850上學

下午3:50放學,敬請準時來園接送幼兒。

l   為維護幼生在園安全,並避免影響園內師生進行活動,本園訂定最佳入園時間8:40請幼兒儘早入園,敬請把握時間。如有要事耽擱,請您務必陪同幼兒走到教室門口,造成您的不便請見諒。

l   接送幼兒時請家長至校門口接送幼兒,如果您委託他人至園接幼兒時,請能事先以電話聯繫告知園方來接者之姓名、特徵與幼兒的關係,老師才能放心讓幼兒離園。

l  為了維護校園安全,家長車輛禁止駛入校園請家長將車輛停至寶山國小大門口馬路二旁,再步行彩虹階梯至校門口悅笙亭接幼兒放學。

四、 幼兒保健之配合事項1775465358.gif

l  幼兒如感染到嚴重感冒、水痘、腮腺炎、痲疹、結膜炎、肺炎、腸病毒等傳染性疾病時,請讓幼兒留在家中充分休息,期能早日康復並避免感染其他幼兒。

l  幼兒病症較輕微或痊癒後,請特別告知老師有關藥物、飲食、衣著等注意事項,如需服藥,請家長裝好當天的餵藥份量,並填寫餵藥單(親子園手冊中),確保幼兒之服藥安全。

五、 幼兒在園就醫方法1775465358.gif

l  幼兒在園若發現身體不適現象,我們會主動通知家長請將幼兒帶回看診、休息。

l  幼兒在園有輕微受傷,老師會依情況做緊急處理,並將幼兒送至小學保健室,請護士阿姨協助處理,並主動聯繫家長。

l  幼兒在園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時,我們將立即送醫,並儘快通知家長。

六、 教保活動配合事項1775465358.gif

l  為維護幼生健康及避免傳染疾病發生,每日上學時請家長替幼兒檢測體溫,並紀錄在開學發放之親子園中。

l  本園於每週五實施「玩具分享日」活動當日幼兒可以自家中攜帶自己心愛的寶貝物品(玩具、書籍…)與其他的幼兒一起分享,請家長鼓勵並協助幼兒選擇合適的分享物品。

l  請家長每日務必翻閱親子園手冊(開學後發放),每天簽名並隨時注意黏貼在內的通知單,以便瞭解聯繫各項訊息。 

七、 其他配合事項1775465358.gif

l  平日請家長運用機會教育,輔導幼兒學會自己處理日常生活自理能

   力,如穿脫衣、飲食、如廁等生活技能。

l  養成幼兒早睡早起、飲食正常之良好生活習慣。

l  來園時請讓幼兒盡量穿著簡單、舒適、便於活動及容易穿脫的衣服和鞋子,並為幼兒準備一套乾淨衣物以更換。

l  請協助幼兒準備餐袋及不銹鋼餐具組盛裝幼兒餐點(碗、湯匙各三個,請註記幼兒姓名,並指導幼兒收納個人餐具),用畢請攜回清洗,隔日再帶回使用。

l  全日制幼兒請準備一套寢具置於學校(枕頭、鋪/蓋之棉被,並隨季節調整)每二週帶回清洗一次


八、開學日準備之物品1775465358.gif

● 書包或手提袋(A4資料)餐袋(不锈鋼餐具組)水壺

● 盥洗用具(牙刷、漱口杯、牙膏、抽取式衛生紙二包)

換洗衣褲一套拖鞋(置於學校,方便幼兒上廁所穿脫用)

寢具

●所有幼兒用品(含衣物、盥洗用具、換洗衣褲、寢具)請務必為寶貝寫上姓名,以避免遺失。

 
本園教師均為具有教師證之合格教師,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教育熱忱,期望在我們用心的耕耘及與家長的配合之下,能帶給孩子一個健康和快樂的繽紛童年。



 

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公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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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754ede44fe7.gif新竹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適用於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新竹縣公私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

第 三 條 幼兒園收費項目及用途如下:

一、學費:指與教保活動直接相關,用以支付幼兒園教保及人事所需之費用。

二、雜費:指與教保活動間接相關,用以支付幼兒園行政、業務及基本設備所需之費用;私立幼兒園得用以支付土地或建築物租賃費,或其他庶務人員之人事費用。

三、代辦費:指幼兒園代為辦理幼兒相關事務之下列費用:

(一)材料費:輔助教學所需之繪本、教學素材及文具用品等費用。但不得支應於購置才藝(能)教學用品。

(二)活動費:配合節慶或主題之教學活動所需場地布置費、校外場地使用費及雜支費用(以該項教學活動經費總額百分之五為限)。但不得支應團體旅遊及才藝(能)學習活動等費用。

(三)午餐費:午餐食材、廚(餐)具及燃料費等。

(四)點心費:每日上、下午點心之食材、廚(餐)具及燃料費等。

(五)交通費:幼童專用車之燃料費、保養修繕、保險及規費等。

(六)課後延托費:學期教保服務起訖日期間辦理平日課後延托服務,相關人員加班鐘點費及行政支出等。

(七)保險費:幼兒團體保險規費。

(八)家長會費:幼兒園家長會行政及業務等庶務費用。

(九)其他:代購運動服(制服、圍兜)、書包及餐具,或辦理戶外教學之門票及交通費(租賃車輛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及其他幼兒在教保事務或活動上所需之費用,幼兒園應以書面通知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後,得收取該費用。

公立幼兒園辦理寒暑假收托服務項目及費用相關規定,由新竹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另訂之。

幼兒園應依前二項所定項目收取費用,並得視實際需求減列收費項目;且不得向家長收取所定項目以外之費用。

第 四 條 新竹縣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如附表。

私立幼兒園應依前條收費項目預訂次學年度之收費數額,並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報本府備查。

幼兒園應於招生相關資訊中,載明收退費基準、減免收費規定,並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內將相關規定公布於幼兒園自行建置之資訊網站及本府指定之網站。